,翻开下一页,就是另一个世界。
    大厅里宾客们推杯换盏,多恩领主有不少喝高了,搂著侍女躲到某些小角落“开席”。相比厄斯索斯的优雅,维斯特洛无疑更加“原始丰饶”。
    “有意思。”奥柏伦没有立刻发作,反而轻笑了一声:“你在我兄长的领地里,放走了他的继承人。”
    “而今天,”他环视一圈龙石岛,“你娶了他的外甥女。”
    “我是不是该为你准备一场多恩式的婚后刺杀?”
    罗伯特看著他,目光冷静而直接。他没有防备,至少看上去没有。
    “如果道朗认为亚莲恩只是个继承人,”他说,“那他已经输了。”
    奥柏伦的笑意慢慢收敛:“在多恩,家人不是棋子。”
    “可我並没有鼓动她,也没有帮助她,我只是选择『什么都不做』。婚约也是道朗亲王与威廉爵士在泰坦巨人之下订立的。作为布拉佛斯人,我没有理由去阻拦一场由海王见证的婚礼,更没有理由阻挡一个马泰尔。您比我更清楚,多恩人一旦决定某件事,想要她放弃会有多困难。”
    “那时候她还不知道你有龙!”
    “如果她知道我有,你觉得她更有可能做出什么行为?沙漠的烈阳从来不会畏惧挑战,尤其是...面对魔龙之时。”
    “你对多恩女人的了解,比我想像得还深,或者说——比我希望的还深。”多恩亲王向前一步,酒杯在指间轻轻晃动,语气却冷了下来:“她会留下来,直视你,计算你、试探你,甚至…想办法骑在你头上。”
    奥柏伦侧头露出一个堪称挑衅的微笑:“亚莲恩从来不是被『力量』嚇跑的人。恰恰相反,越危险的东西,她越想摸一摸,看会不会流血。”
    亲王举起酒杯朝罗伯特一点:“別误会,我不是来为此拔剑的。多恩人承认选择,也承担后果。我只是提醒你一件事,龙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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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奥柏伦唇角再次勾起,那笑意危险而张狂:“你娶的是雷妮丝,可你真正需要面对的是一个被你亲手点燃,却无法回头的马泰尔姑娘。”
    “但愿那个姑娘可以帮助我那叔父(即韦赛里斯,隨雷妮丝叫)坚持足够长的时间。”罗伯特也回敬给奥柏伦一杯酒,“多恩人可以成为我的朋友。板条市的部分条款或许可以再修改一下,至於如今在谷地的金枪...我相信多恩人会给我一个满意的回答。”
    奥柏伦没有立刻碰杯。他看著酒液在杯中轻轻晃动,像是在权衡毒药与美酒的差別。片刻后,他仰头一饮而尽,动作乾脆利落。
    “你这话说得很漂亮,”他抹了抹嘴角,笑意却並不温和,“漂亮到几乎不像是在威胁。”
    他把空杯放回桌上,指尖在杯沿轻敲了一下。
    “亚莲恩確实有本事让一个男人撑得更久——无论是在谈判桌上,还是在別的地方。”
    “至於我那位『外甥女婿』,”他刻意咬重了这个称呼,“他若是撑不住,那也是他自己的问题。多恩不会替一个软弱的男人遮羞。”
    奥柏伦抬起眼,目光像热风一样扫过罗伯特:
    “但你提到板条市,我就得提醒你一句。”
    “多恩人不討厌修改条款,我们只討厌被当成已经点头的傻子。”
    他重新举杯,这一次主动与罗伯特轻轻一碰。
    “朋友?”
    “可以。”
    “但记住,罗伯特——多恩人只会和记得自己欠了什么的人做朋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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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夜晚,罗伯特扫了一眼疲惫不堪的雷妮丝,嘴角勾了勾。按血脉定律,他们的后代或许会有一个拥有马泰尔的容貌,但瓦列利安的后代表明,哪怕强如拜拉席恩,只要体內有瓦雷利亚血统,双方结合的后代一定是银髮。
    “现在多恩已经让步,一个亚莲恩换一座城市的实际控制权,这买卖太划算了。”罗伯特拿出笔记本,理论上来说哪怕不靠魔龙,他的部队也是维斯特洛最强的存在,尤其是海军完全是一家独大。但这么多年来,写笔记进行战略规划与分析已经是他的习惯了。
    “当初琼恩艾林派我去海鸥镇当顾问,顺便也在那边留下自己的桩脚。据说韦赛里斯是靠著灼人部对『火术士』的崇拜整合的他们。”
    当年血龙狂舞,一个叫做蓖麻的坦格利安私生女与戴蒙上床惹怒了某个“长乃字的梅葛”。女王下令要女泉镇伯爵曼佛利.慕顿处死蓖麻,惩罚她的叛国罪名。
    慕顿不愿破坏宾客权利,於是同意让他的学士诺伦把女王的决定告知戴蒙亲王。亲王与蓖麻共渡一夜后要她逃离七国,蓖麻骑乘偷羊贼朝东方飞行,消失於螃蟹湾的朝雾间。
    慕顿不愿破坏宾客权利,於是同意让他的学士诺伦把女王的决定告知戴蒙亲王。亲王与蓖麻共渡一夜后要她逃离七国,蓖麻骑乘偷羊贼朝东方飞行,消失於螃蟹湾的朝雾间。
    差不多同一时间,野人中的画犬部分裂,出现一个新部族“灼人部”。这个部族的年轻人必须冒险为火巫师和龙进献礼物,常常被烫伤,但也因此被视为勇气的象徵。这是灼人部名称的来源。
    时间、地点都过於巧合,无论学城还是布拉佛斯院士都倾向於认为火巫师就是蓖麻。那条龙自然是“偷羊贼”,野人所谓的考验其实就是龙焰。
    罗伯特思考了下,偷羊贼当年已经80岁,若活到今天至少有240岁。且不说东西大陆的记载中,没魔龙可以活那么久。这个年龄段的魔龙体型比他的旗舰“泰坦”號还大,根本不可能藏百年不被人发现。
    “如果推测合理,或许明月山脉深处有当年『偷羊贼』的龙蛋。可如今龙蛋已经成为化石,韦赛里斯並不像我阅读过古吉斯的捲轴,坦格利安的御龙技术也早已失传。所以他不可能有龙。或许他是靠著其他什么手段贏得认可的。”
    话说回来,韦赛里斯回到维斯特洛是在自己发动“南北战爭”期间,时间太短,就算有龙也不会超过小马驹大小。若自己决心收拾他,会比当年“阳炎”收拾“月舞”还要容易。这还不算骑手能力的差距,韦赛里斯的技艺哪能和他比?
    想到骑手,罗伯特皱起眉头。维斯特洛实行封建制度。法理来说,土地和军队分封出去后,就算是国王也不能收回——可他不在意。
    经过坦格利安数百年的改造,早期那种“我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”早已被扫入歷史垃圾堆。篡夺者战爭,除了北方坦格利安没有兴趣经营,导致集体效忠史塔克外,鹰、鱼、鹿都有大批次级贵族拒绝封君的徵召,直接效忠铁王座。
    最重要的是只要有龙在,再能打的军队也只有化为灰烬,再坚固的城堡也不过赫伦堡第二。
    但龙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,它们只会服从骑手的指令。一旦命令下达,就算是生它们的母龙也会上去撕咬。人类的王权对魔龙而言,更是屁都不算。
    一条魔龙一生可以有多个骑手,一个骑士一生只能有一条龙,这是瓦雷利亚时代遗留的铁则。相比城堡、军队、土地这些“次要”且“无危胁”的分封,给魔龙一个骑手,才是真正的“分封挑战”。
    现在自己有4条龙,靠得住的骑手只有雷妮丝。
    当初留著韦赛里斯,就是因为龙骑士太稀缺。可如今形势下,不给他一口龙焰,就算自己这个当侄女婿的开恩。丹妮莉丝现在才10岁,性格也不是那种女战士,更像东大陆的贵族小姐。女儿杰妮娜拉性格啥的都没问题,奈何年龄比丹妮莉丝都小。
    “呼!”罗伯特合上笔记本,目前为止2条魔龙已经足够,想不出骑手人选,那就搁置到子嗣们长大。既然多恩已经让步,等到阳戟城的部队开拔,自己这边也可以动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