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no no no!”
    看著自家老大拿著狗腿刀就要砍自己那条被响尾蛇咬伤的腿,倒霉的弗洛伊德就算顶著一个智者的名字,却仍忍不住下单嘴唇都在发颤。
    “老大,老大,听我说!”
    “我还可以抢救一下,而且,我被蛇咬伤,对你们来说也是个好机会!”
    小头目有些无奈,这一刀砍下去,自己在哥伦比亚帮信得过的人里就又少了一个。
    不管以后怎么样,现在弗洛伊德,依旧是自己的手下。
    总不能眼睁睁看著他死在这吧!
    於是低声喝道:“蠢货,现在砍你一条腿,你只是失去一条腿而已。
    如果不砍,你失去的,將会是自己的生命!”
    “为了能够混进这个平安镇,我们的车停在了五六公里外。
    为了不让对方识破我们想要混进去的意图,这几公里的路程都是走路过来的。
    我们走回去得花一个小时,如果抬著你走,怎么也得一个半小时。
    就算我们捨得花大价钱叫救护车,从洛杉磯到这里,少说也得一个小时,这还是他们带了血清的情况下。
    如果没有带,需要救护车把你拉到医院才能抢救,那就不是一个小时了。
    一个小时,足够刚才那三条南太平洋响尾蛇的蛇毒侵袭完你所有臟腑器官了。
    到了那时候,就不再是这条腿还是要不要截肢的事,而是这条命还在不在!
    三条响尾蛇的毒量,你再想想!”
    小头目也並不是发什么善心,视兄弟如手足,而是身边除了被蛇咬的弗洛伊德以外,还有其他三个小弟。
    如果身边没人,只有他和弗洛伊德,这种情况下还需要有什么纠结吗?
    早就一枪帮他解脱了!
    现在,小头目只好耐著性子解释,只有砍断这条被三条响尾蛇咬中的腿,才能阻止蛇毒进入心臟,危害生命。
    小头目手里那把狗腿刀寒光凛凛就要剁下来的架势,把弗洛伊德嚇完了。
    不得不说,这个名字可能还真有加成,弗洛伊德在恐惧之下,还真想到了一个办法。
    他赶紧大声道:“老大,老大,我还有救,不用砍腿!
    那个东方神父有车,他们那里有车!”
    嗯?
    小头目不明白:“你到底想说什么?
    他有车,难道你让我进去帮你抢辆车,把你送到医院去?
    你觉得可能吗?”
    不知道是不是错觉,弗洛伊德现在感觉自己的腿越来越麻,咬自己的一共是三条响尾蛇啊!
    不早点把自己送医院,要死人的!
    幸好,他刚才灵机一动想到的办法,很有可行性。
    “老大,老大,他是神父,东方神父也是神父!
    讲究慈悲爱世人。
    让乔伊去找他,说我们是路过的,被蛇咬了!
    让他们帮忙出一辆车,把乔伊和我拉去医院打血清。
    这样,机会就来了!”
    小头目好像听懂了,又没有完全理解:“继续说!”
    在生命危机下,弗洛伊德说话的速度並不慢:“是这样的,咱们前两天打探到的情报,目前出现在我们眼前跟东方神父一伙的人,只有他的那个朋友。
    其他的,也就是今天从洛杉磯徒步60多公里到这里的那些流浪汉。
    那些流浪汉没有什么问题。
    他们对我们的任何计划造成不了任何影响。
    可是东方神父和他的朋友手里有枪,而我们要做的不是跟他起衝突,而是要调查那个新型强化剂的来源。
    或者配方!
    如果,我说如果啊……”
    弗洛伊德咽了口口水,眼里泛出光,这是自信,他对自己接下来计划的自信:“根据我们打探到的消息,东方神父和他的朋友,这些天就靠著一辆车往返洛杉磯和这个废弃矿山小镇。
    如果有一个旅人被蛇咬了,危在旦夕求上门,只是为了让他们开车送去医院。
    我愿意出300美元,哪怕400,500都行,只要他们能儘快把我送到医院打血清。”
    他看向小头目:“如果消息是真的,他们这一伙,其实只有俩人。
    那么,如果有一个人开车把我和乔伊送去医院,留在平安小镇的只有一个有枪。
    这样的话,老大,你和他们两个潜入就更容易了。
    而且,他们来了那么多流浪汉,明天的消耗肯定要有。
    所以晚上很有可能是他们製作,或者运输那种新型强化剂的时间。
    两个人一起做事和一个人做是不一样的,一个人做,更容易手忙脚乱,放鬆警惕。
    这对我们来说是好事!
    不是吗?
    如果那个东方神父和他的朋友担心安全,一起把我和乔伊送去医院。
    那不更方便你们三个潜入进去,摸清楚里面的底细?
    这样既能救我,你们也能完成boss给的任务!”
    所以说生死之间有大恐怖,都逼得弗洛伊德这样的人开始用脑子了,而且想法很好,最起码小头目是这么想的。
    他同意了弗洛伊德的计划,乔伊把手枪递给小头目,双手搓了搓脸,抓了把头髮,让它更乱一些,然后才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,顺著道路向平安小镇內一路狂奔。
    “救命!”
    “救命啊!”
    “我需要一辆车,需要一辆车来救命!”
    不得不说,生活不易全靠演技,特別是这些混黑帮的,光是打打杀杀没用的,得学会演!
    他们会在社会上演狠人,在老大面前演顺从,在金主面前演狗腿,在警方面前演好人以及被迫无奈的可怜人。
    所以每一个成功的混混,之所以成功,都是因为他们会演。
    刚才弗洛伊德为什么特地点將乔伊,就是因为他知道乔伊能够见人说人话,见鬼说鬼话。
    而且最重要的是,说了人家还信!
    这是其他几人所没有的天赋。
    平安小镇大吗?
    不大!
    小吗?
    也不小,580英亩土地,换算成国內的亩数,是最起码三千五百多亩。
    很大一块地方了!
    可是在寂静的夜里,声音喊出去,可以瞬间传出很远很远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平安小镇內。
    刚跟自己的第一批信徒签署完每户宅基地租用合约,以及每人五亩地农业土地长久租用合约后,一个系统提示声,就適时的在陈平安脑海中响起。
    【叮!恭喜宿主通过谨慎思考,给予了招收之流民一个適合的保障待遇,达成条件,完成任务:《升级建制镇》
    任务奖励:平安小镇升级为建制镇的文件已发放至物品空间。
    文件中给予了宿主,任命平安镇镇长以及治安官等人员的权利。
    拥有一镇之主的权位,以此为基业,使自身气运+15,是否现在领取?】
    陈平安虽然不知道这十五气运有什么用处,但系统既然这么重视,那他还等啥?
    “领取气运奖励!”
    【叮!恭喜宿主气运+15】
    【叮!宿主自身气运加上领地气运,已然超过一百五十之数,为领地內之天命子!
    特奖励黄巾力士护法二,为听风、闻香之职,请宿主可择人赐之!】
    一股信息迅速融入他的脑海,让陈平安知道,因为自己实掌的气运超过150,被系统奖励的两个黄巾力士之职有什么用处。
    特別是听风,闻香,是什么意思。
    顾名思义,听风,就是耳朵会很灵敏,可以听到很远的声音,比常人要远得多,甚至比猫狗都要远得多。
    闻香也是,嗅觉会灵敏许多,可以闻到危险,可以闻到痕跡,可以追踪,像猎犬、警犬一样,甚至比猎犬、警犬和猪的嗅觉还要灵敏。
    除此以外,黄巾力士,首先是力士,其次才在力士的基础上,有听风和闻香两个细分出来的天赋。
    在道教的文化里,神话传说中,天上的神仙洒扫洞府,千里远行或者搬山担月、填海造陆等等,驱使的,除了山神土地以外,大多数都是黄巾力士。
    这在道教神话中,属於基础的神兵,天兵。
    可能不是很强,但是位份在那里。
    而这样的职位,权柄,他陈平安手里就握著两个。
    心里一激动,他瞬间爬了起来,跑去敲响了林志勇的门。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
    林志勇肯定还没睡,他还趴在书桌前打算帮陈平安规划以后的路线。
    修仙,讲究財侣法地!
    其实,搞个教会就挺好的。
    老美这边的教会,或者整个欧美的教会都对信徒有一种教会税的徵税权。
    就是对所有的教徒,信教的人,可以徵收其收入的1/10作为教会税。
    就是如果一个美国公民信教了,他一个月能挣5000美元,那么他就要交500美元的教会税,每个月。
    这是必须要交的!
    这跟国內不一样,国內不管什么教派,不管他信了还是没信!
    都不会有宗教可以合法的强迫信徒给他捐赠,如果有,那等著接受人民专政的铁拳吧!
    也不会允许大人强制小孩子去信教,像那种拉背著书包的小孩子不读书,反而一步一叩首的一路拜到雪山顶上,那种是违法的。
    但在欧美,只要是教会,你就可以合法的收信徒的税。
    人家已经收了上千年了,不过以前收的狠一些,现在收的少一些,叫十一税。
    其实最挣钱就是这些干教会的!
    不过他知道陈平安对这种钱过敏,不会去挣。
    所以他现在琢磨著,怎么样让陈平安的符水名声传扬出去。
    以及小酒馆。
    毕竟,陈平安的符水,除了能饱肚子以外,还是一种没有酒精的酒。
    那种穀物香气,比酒要醇厚的多,更是过之而无不及。
    酒这个东西,不管东方还是西方,欧洲还是美国,那都是亘古不变的暴利行业。
    如果陈平安凭著符水能够插进一脚,能够在美利坚的酒业这个大蛋糕里挖下一块,绝对够他修仙了。
    心里正琢磨著,而且在纸上写写画画做计划书,却突然听到门被敲响,还有陈平安的声音。
    他打开门,看到陈平安兴奋无比的脸,激动得在灯光下有些发红。
    不得不说修仙就是好啊!
    陈平安以前比自己矮一两公分的,现在才多久,就感觉比自己高了好些!
    “怎么了,一脸激动的?
    有什么好事儿?”
    陈平安实在忍不住高兴,匆忙地挤了进去,飞速的关上门。
    “听说过黄巾力士吗?”
    林志勇双眼一亮,陈平安既然问起,就不可能是无的放矢,一定会有原因的。
    而且看他兴奋的样子,一定是好事!
    “太平道,黄巾力士,怎么会有东方人不知道这些?
    说吧,究竟是怎么回事?
    让我也跟著高兴高兴!”
    陈平安深吸了一口气,平復了下情绪,才开口说道:“你站稳啊!
    我告诉你个消息!”
    林志勇突然很烦他,这么囉囉嗦嗦的:“赶紧说,我等著呢!”
    好吧,不再卖关子了,要不然老同学得被他逗得发火了。
    “你不是说,要跟著我修仙吗?
    我现在手上有两个黄巾力士的职位,可以给你一个!
    黄巾力士,在道教文化中是天兵,是神人。
    我给你的职位,虽然不可能一下子就变成道教里面的天兵或者神人。
    但却可以让一个普通人,脱胎换骨,从此不一样了!
    你要不要?”
    要不要?
    但凡犹豫一秒,就是对传统文化以及修仙的不尊重,林志勇瞬间两眼放光:“当然要,当然要!”
    脱胎换骨,这种小说里才有的机会,摆在自己面前,如果不抓住,那就枉费他读了那么多年的书。
    “好!”
    陈平安细细的讲来:“现在黄巾力士的职位有两个,入职之后,脱胎换骨,洗精伐髓是正常的。
    而且入这两个黄巾力士的职位,会有两个天赋权柄,一个是听风,另一个是闻香。”
    陈平安详细的把听风和闻香的天赋权柄,跟他细细的说,解释一遍。
    林志勇一听就明白了,毕竟从小就是被神话故事薰陶长大的。
    “这听风,不就是我国古代神话里面的千里眼顺风耳里面的顺风耳的丐版?
    闻香,应该就是二郎神,手底下那条细犬的能力天赋。
    只不过,不管是千里眼和顺风耳还是哮天犬都站在了博士甚至教授的位置。
    而现在要发下来的黄金力士权柄,无论是听风还是闻香,都只是幼儿园水平而已。
    我懂!
    这两个,我选听风吧!”
    千里眼,顺风耳,別看这两位在西游记或者封神榜里好像是划水一样的角色。
    但其实,君前听用,又是何等的位高权重。
    就算位不高权不重,但说话一定有分量!
    毕竟,这两位是真有本事的人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