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接下来,我会先播放相应的『影视剧』片段,然后进行提问。”
    “金律师.....准备好了吗?”
    金胜都没有回答,直接抬手示意了一下。
    影视剧中,那涉及的法律问题可太多了。
    差不多平均每5分钟,就会有一次违法、或者犯罪行为。
    如果换成短剧......几乎每一集都能形成一篇法律报告。
    现在很多法学生、实习律师、刚执业的年轻律师,都喜欢看短剧来锻炼自己的反应速度,思维能力,专业基础。
    就连金胜也不例外。
    顾莎莎將一块平板放到面前,点击播放。
    “上一世,室友的手机碰到了我的黑卡,一瞬间就刷走了1000万。”
    “这个金额,和他请同学们在奢侈品店消费的数额一样。”
    “当我去找他理论时,却被他拍下视频放到了网上,热度瞬间燃爆。”
    “就在我准备让家族出手的时候,喝的水里被掺了毒药,当场暴毙。”
    “再次睁眼,我又回到了开学第一天。”
    “这一次,我把黑卡锁进了军用级別的保险箱,手机也换成了老年机。”
    “.........”
    从第一句台词出来,金胜便立即露出了一副牙疼的表情。
    这特么什么脑迴路。
    看热闹的几个小伙伴都快笑喷了。
    只是金胜不知道,从一进门开始,拿著手机拍摄的同事....其实一直都在直播。
    本来只有200多人观看的直播间,早已飆升到了3000多人,足足增长了十几倍。
    顾莎莎在旁边瞄了瞄右上角的人数,以及公屏上那飞快刷屏的留言,嘴角都快成翘嘴了。
    她哪里打过如此『辉煌』的仗。
    果然,金胜这张脸.....就是流量的保证。
    很快,內容播放完毕。
    “好,下面开始提问。”
    “请问.....內容中涉及了多少项违法犯罪行为。”
    金胜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。
    “隨便用手机跟实体银行卡碰一下,就能瞬间盗取卡片信息,还能用於大额消费,显然是不可能的。”
    “技术上面先不说,请问如何绕开银行防御系统,破解个人银行卡密码。”
    “当然,咱们这次说的是法律问题,那就暂时先忽略掉这些『硬伤』。”
    金胜抬手一根手指道:“第一项,盗窃罪。”
    “其核心特徵为....採用隱秘手段转移他人財產。”
    “即:明知是他人占有的財物,仍主动实施窃取行为,並希望结果发生。”
    “1000万金额,起步在10年以上。”
    “第二项,未经同意,拍摄爭执过程放上网,並引起大量热度。”
    “这属於侵犯了《民法典》规定中的?肖像权?与?隱私权?。”
    “另外,若视频被剪辑、配文引导网暴,则可能构成《刑法》第246条之规定的?侮辱罪?。”
    “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。”
    “第三项,掩饰、隱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?。”
    “明知是犯罪所得,而予以?转移、使用、消费?的,构成该项罪名。”
    “尤其是购买?高价值、易变现、不记名?的商品。”
    “第四项,故意杀人罪?。”
    “目標明確指向个人的,构成《刑法》第232条的?故意杀人罪?。”
    “依法可处?死刑、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?。”
    “若投毒行为『同时』危及他人,则会构成?投放危险物质罪?。”
    “一旦致人死亡,最高同样可判死刑。”
    顾莎莎面带微笑的接话道:“好,感谢金律师的专业讲解。”
    “那接下来....我们来看第二段vcr。”
    话音一落,再次点击播放。
    这是一段典型的『打脸』场景。
    女主独自一人去別人公司谈业务,遇到富二代前男友和绿茶同父异母的妹妹........
    然后妹妹开始『嘲讽』,引来眾人围观。
    女主反驳两句后,对方说不过,便开始编造各种莫须有的事情。
    什么『虚荣、出轨、不要脸』.....等等!
    吃瓜群眾闻言,纷纷开口附和。
    渣男也是立即上前指责,要求女主跪下道歉,否则以后都不会理她。
    这时候,女主表示自己手里有证据,能证明谁才是真正的『小三』、处心积虑的抢男人。
    结果手机刚拿出来,就被妹妹一把夺过摔在了地上,粉碎了还用脚再踩两下。
    渣男更是直接一个巴掌甩在女主脸上,指著她道:“別再闹了.....”
    “自己不要脸,还敢诬陷別人,你妹妹这么单纯、善良,你以为跟你一样啊!”
    “我告诉你,赶紧给我离开这儿。”
    “不然我就真的再也不原谅你了。”
    “........”
    金胜有些痛苦的抬手掩住了眼睛。
    当然,这是故意装的。
    谁认真谁就输了。
    为了娱乐效果嘛!
    现在眾人全都捂嘴在憋笑。
    倒是一旁趴在软垫上睡觉的哈基米,有些迷茫的『喵』了一声。
    一双天蓝色的卡姿兰大眼睛这边看看、那边瞅瞅的。
    好似在问:“肿么了,是被我给『萌』到了吗?”
    此时的直播间公屏上,差点没被『哈哈哈.....』给刷屏了。
    但更多的,还是一些爱『调侃』的网友们在发言。
    什么:『以后开庭就找编剧上,绝对能把对方律师逼疯。』
    『没有亲身体验过,绝对写不出这样的剧本。』
    『太经典了、典中典。』
    平板电脑中,已经播放到了两个『蠢』保安出场,听信渣男的说词,正控制住女主,准备给『叉』出去。
    接著,霸道男主总裁帅气亮相,制止,呵斥、英雄救美。
    最后渣男和渣女被赶出去,保安被特助隨口开除。
    男主则是扶著女主上楼进了办公室。
    视频到此结束。
    顾莎莎笑眯眯的开口道:“金律师.....还是老规矩,你需要指出里面涉及到了什么违法犯罪行为。”
    金胜无奈的点了下头。
    “第一,故意毁坏財物罪。”
    “妹妹抢夺手机摔坏並用脚踩,属於典型的『物理毁损』行为,会导致財物完全丧失使用价值。”
    “根据《刑法》第275条,?故意毁坏公私財物,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的,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罚金?。”
    “司法实践中,即使金额未达『刑事立案』的5000块標准,但因其?行为带有....公然性、侮辱性,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    “另外,若行为人是出於寻衅滋事的动机、目的,还很可能会被考虑是否构成《刑法》中的?寻衅滋事罪?。”
    金胜此刻突然露出了一个『坏坏』的笑容,举起一根手指道:“在这里.....我要郑重的告诉小伙伴们。”
    “吵架归吵架,千万別特意去摔人家手机、踢人家车门...之类的。”
    “另外,要是对方这么做的话,你们就静静站著,等蜀黍来了之后,刻意强调『损失』这一点。”
    “有人要想和稀泥,那就看你们自己怎么选了.....”
    “別听什么不和解、就不赔钱之类的瞎忽悠。”
    “小孩子都知道弄坏了东西要道歉、要赔偿。”
    “刑事犯罪,不影响民事赔偿。”
    “最后,蜀黍要是告诉你『立不了案』,你不妨让他出一个『不予立案』的通知书。”
    “再拿著这份决定.....去检察署坐坐,或者找个专业的刑事律师聊聊天。”
    “你们懂的.....”
    金胜下巴一抬,做了个『在心中』的表情。
    隨著这段话一出,公屏上也是一片的『懂了、谢谢、满满都是乾货....』之类的留言。
    看著直播间的活跃度,以及6000多的观看人数,顾莎莎心里头那是说不出的满意。
    搞好宣传、增加帐號粉丝量、扩大律所知名度.....那可是她这个网络部主管的任务。
    这次的策划算是做对了。
    而更对的地方....就是这一期逮住了金胜来当『突袭』嘉宾。
    “好了,我们言归正传。”
    金胜竖起两根手指。
    “第二,侮辱罪、誹谤罪。”
    “反派在?公开场合?捏造、並散布虚假事实,贬损女主的人格尊严,属於?公然侮辱他人?。”
    “另外,其言论还涉及了『出轨』、『虚荣』等不实指控。”
    “若且无证据支持,將构成?誹谤?。”
    “根据《刑法》第246条之规定,?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、或捏造事实誹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?。”
    “吃瓜群眾的附和,算是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影响力,加重了对女主名誉权的侵害,属於『情节严重』的考量因素。”
    金胜没有停顿,竖起第三根手指。
    “第三,故意伤害罪?。”
    “渣男当眾扇女主耳光,已经实施了直接的身体暴力行为。”
    “虽然一巴掌看似相对轻微,但若造成耳膜穿孔、面部软组织挫伤等伤害,经鑑定达?轻伤以上?,即构成?故意伤害罪?。”
    “最重要的是.....”
    金胜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,脸上掛著『似笑非笑』的表情道:“人的大脑.....其实是个很精密的构造。”
    “有时候一点点外来的击打,或许就会造成什么不可逆的伤害。”
    “尤其是脑干部分。”
    “以目前的医疗科技,暂时还无法『非常』准確去判断,是否真正出了什么细微损伤。”
    “现在看似没事,或许过几天就出大问题也不一样哦。”
    “这可就是重伤了。”
    “量刑起点就是3年以上。”
    “当然了.....即使经过鑑定,未达轻伤標准,该行为也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3条,可处?5日至10日拘留,並处200元至500元的罚款?。”
    “特別是在公眾场合施暴,那就具有了『羞辱』性质,属於从重处罚情节。”
    “最后.....除了刑事犯罪之外,渣男和渣女两人还涉及多项民事侵权行为。”
    “如果受害人有钱又有閒的话....还能提起民事诉讼。”
    “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?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?、手机损失、医疗费用、消除影响、恢復名誉?、公开道歉....等等。”
    “主要法律依据为《民法典》第1024条名誉权、第1165条,侵权责任。”
    “具体情况、具体分析。”
    隨著金胜的话音落下,办公室內跟进来看热闹的几个小伙伴,全都鼓起了掌。
    开玩笑,这可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啊!
    不捧场,难道想被穿小鞋啊!
    顾莎莎同样很给面子。
    看看现在直播间的热度。
    观看人数....简直比那些带货的『真』百万粉丝大v都要多了。
    她能不高兴嘛!
    这上过综艺、有知名度的人就是不一样。
    但高兴之余,却又带著股『浓浓』的遗憾。
    因为....这次就只准备了够一期节目的素材。
    否则啊!
    指定得播到天荒地老。
    只要睁著眼,那就继续播。
    『唉.....』
    默默在心里嘆了口气,顾莎莎开口道:“好啦!这一期的律师突击就到这里了。”
    “等剪辑好视频上传后,会让广大网友发起投票。”
    “得票超过一定数量,我们將会对金律师做一期『特別专访』。”
    “同样也会进行现场直播。”
    “各位敬请期待!!”
    搞完结束语,顾莎莎极度不舍的伸出微微有点抖的手指,关闭了直播间。
    “金律师,十分感谢你的配合。”
    “我也是为了工作,还请见谅!”
    “下次如果有机会的话,我一定会提前通知,约好时间。”
    看著把手伸到面前的顾莎莎.....金胜立即起身和她握了一下。
    这么多人都在,哪怕自己再不爽,也不会干出当场甩脸色的蠢事。
    为工作能理解,可好歹提前说一下啊!
    打个招呼能死啊!
    看看那些综艺节目。
    哪一个会真的没『台本』,只是装给观眾看,体现真实感而已。
    演员嘛!
    表演....那肯定是专业的。
    金胜面带微笑道:“顾姐千万別这么说,大家都是为了工作。”
    “只要我有空,一定全力配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