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类的悲欢並不相通。
殭尸与殭尸之间也是如此。
白月仙如此想著,嘴里吐出来的话未免漠然:“我凭什么告诉你?你收了我的钱,替我养一只殭尸军队,我可没让你养活尸,你私心作祟,现在这副样子,就叫做咎由自取。”
“不是我的错!”
愤怒冲昏了阮泉,体內的尸煞之气再也控制不住,像青色的火焰爬满身躯。
他狂叫一声,朝白月仙衝去。
浓烈的腥味飘向四面八方,盛放的杜鹃和紫云英,被尸煞之气一衝,都萎谢了,啪啪啪地从枝头掉落。
而原本湿润的泥土,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板结了,很快变成一片黄色的沙砾地。
白月仙皱起了眉头。
“来自尸祖旱魃的煞气,也是最令我厌恶的煞气——嗷!”
清冷的尾音还在风中微颤,却驀然化作一声尖利的嚎叫。
白月仙的脸也变了,不仅瞳孔变成了银色,唇角暴露出来的獠牙更长、末端甚至弯了起来,就像一柄有弧度的匕首。
她全身縈绕著一层血雾,宛如披上了粉红色的戏服。
血雾如同流水,捲住了衝过来的阮泉。
阮泉张开双臂,却没有挨到白月仙的身体,他被那片血雾束缚住了,双手狂舞,狠狠挣扎,可浑身的力量一点儿也发挥不出来。
他徒劳地又蹦又跳,嘴里发出野兽般的咆哮。
白月仙操纵血雾的一双玉手还是那么美,就连动作都像甩水袖似的优雅,就是不能看她的脸。
不知何时,她漂亮的脸蛋上多出了两道黑色纹路,从眼角一直延伸至嘴角,酷似两条向下流淌的泪水。
“去死!”
白月仙双手驀然一紧,血雾分成网状,从阮泉头顶罩下去。
关佑要是在此,一定惊呼“哉佩利敖光线”!
阮泉的皮肉比岩石还坚固、比金属还坚硬,却被这张血雾之网切碎了。
断肢残骸掉了一地,內臟雨点一般洒落。
儘管如此,阮泉並没有死,他的头只剩下半边,眼睛也只剩下一只,他就用那半边脑袋瞪著白月仙,表达著他强烈的愤恨。
分裂的其余部分,都往头颅这里爬动,似乎很快就能重新拼凑出完好的身体。
白月仙一脚踩住爬行的断掌,用高跟鞋的鞋尖狠狠碾著,一直把这只断掌碾进了黄土里。
“不服气?”
“嗬吼!”
半拉嘴唇只能发出含糊的惨叫。
“连尸核都没长出来的小崽子,还想跟你太奶面前横,你死有余辜。”
白月仙踩完断掌,又用高跟鞋去踩那半个头颅,同样踩进黄土里才罢休。
踩完头颅,白月仙的气顺了。
她操控血雾,將所有的残肢断骸炼化掉,然后收了神通。
獠牙缩回了嘴里,黑纹消失,眼睛重新变成了两颗水汪汪的宝石,就连身上的小洋装也纤尘不染。
“回去。”
“可惜了这片花地,至少百余年寸草不生。”
她小心翼翼地提著裙子,一步一步走下山去。
“遍青山啼红了杜鹃,那荼蘼外菸丝醉软。那牡丹虽好,他春归怎占的先……”
又娇又软又酥的小曲儿迎风飘扬,整座羊山似乎都跟著摇头晃脑起来。
白月仙下了山,来到渡口,搭乘客船回城。
她望了望几里外的那片建筑,鳞次櫛比,房舍儼然,正是关佑的討米堂。
想到关佑,白月仙心中暗忖:“我替你除掉了阮泉,你至少要请我再吃一次荷叶斋。”
渡河的不止她一个。
回城与去羊山的两艘客船擦肩而过,去羊山的渡轮上除了人,还有一匹马。
马被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牵在手里。
周围的人无不对那男人恭恭敬敬:
“二公子好啊!”
“好久不见二公子了,府上一切可好?”
白月仙循声望去,牵马的是彭承钧,不知他为何单身出门?
彭承钧的目光也转到白月仙脸上,眼中露出惊艷之色。
两人互相点了点头。
白月仙不由得闪过一丝疑虑,彭承钧虽非票友,也造访过白月戏园数次,彭老土司过世的时候,白月仙还去土司府唱过鬼戏,怎么现在一副初次相遇的样子?
船开过去了。
白月仙对彭承钧毫无兴趣,很快就將他拋诸脑后。
彭承钧是为阮泉来的。
城里闹出尸祸,他始终冷眼旁观,好几次追踪到阮泉的咬人现场,帮助他摆脱军队和討米堂高手的围捕。
可惜,阮泉没有和外人接触。
雾隱门也没有出现过。
直到刚才,他感应到阮泉的煞气消失了。
“能诛灭殭尸的人不在少数,但能抹去本座尸煞之气的人,本座还是头一回遇到。”
毕竟死过一次,现在还有主体在侧,彭承钧十分谨慎,再死的话,他这个分身將彻底不存。
虽然做人的时间不长,可他做得非常愉快。
住大屋,睡大床,食不厌精,膾不厌细,出入有人伺候,数万人都得看自己的眼色行事。
如果他愿意,眨眼间就能灭了县公署,重掌永安大权。
不过,他没这么心急。
雾隱门始终是扎在他心头的一根刺。
下了客船,彭承钧策马驱驰,奔向羊山,很快找到了那片格格不入的旱地。
“这里发生过战斗,雾隱门的那条漏网之鱼真死了。”
彭承钧蹲下身子,翻开一块带著青色的黄土,露出几片残存的血肉。
他拈起一点碎肉,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。
霎时,他跳了起来。
“是將臣的气息!”
“他终於现身了!”
“天可怜见,本座找了几千年,他果然在南疆!”
一连串含著欣喜的惊呼过后,彭承钧冷静下来,他再次蹲下身子,检查阮泉的遗骨。
慢慢地,欣喜从他脸上消失。
“並非將臣,而是他的徒子徒孙。”
“哼,他的血脉出现在这里,顺藤摸瓜,总能找到他。”
彭承钧站了起来,目光越过猛河,落到永安城。
將臣,你究竟藏身何处?
“將臣,你究竟藏身何处?”
喃喃低语自韞元格格嘴里吐出,刚从济生医院回来的史密斯博士一愣。
“格格在说什么?”
韞元猛然惊醒,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脸。
“看书看睡著了,我有说什么吗?”
“格格提到了將臣。”
殭尸与殭尸之间也是如此。
白月仙如此想著,嘴里吐出来的话未免漠然:“我凭什么告诉你?你收了我的钱,替我养一只殭尸军队,我可没让你养活尸,你私心作祟,现在这副样子,就叫做咎由自取。”
“不是我的错!”
愤怒冲昏了阮泉,体內的尸煞之气再也控制不住,像青色的火焰爬满身躯。
他狂叫一声,朝白月仙衝去。
浓烈的腥味飘向四面八方,盛放的杜鹃和紫云英,被尸煞之气一衝,都萎谢了,啪啪啪地从枝头掉落。
而原本湿润的泥土,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板结了,很快变成一片黄色的沙砾地。
白月仙皱起了眉头。
“来自尸祖旱魃的煞气,也是最令我厌恶的煞气——嗷!”
清冷的尾音还在风中微颤,却驀然化作一声尖利的嚎叫。
白月仙的脸也变了,不仅瞳孔变成了银色,唇角暴露出来的獠牙更长、末端甚至弯了起来,就像一柄有弧度的匕首。
她全身縈绕著一层血雾,宛如披上了粉红色的戏服。
血雾如同流水,捲住了衝过来的阮泉。
阮泉张开双臂,却没有挨到白月仙的身体,他被那片血雾束缚住了,双手狂舞,狠狠挣扎,可浑身的力量一点儿也发挥不出来。
他徒劳地又蹦又跳,嘴里发出野兽般的咆哮。
白月仙操纵血雾的一双玉手还是那么美,就连动作都像甩水袖似的优雅,就是不能看她的脸。
不知何时,她漂亮的脸蛋上多出了两道黑色纹路,从眼角一直延伸至嘴角,酷似两条向下流淌的泪水。
“去死!”
白月仙双手驀然一紧,血雾分成网状,从阮泉头顶罩下去。
关佑要是在此,一定惊呼“哉佩利敖光线”!
阮泉的皮肉比岩石还坚固、比金属还坚硬,却被这张血雾之网切碎了。
断肢残骸掉了一地,內臟雨点一般洒落。
儘管如此,阮泉並没有死,他的头只剩下半边,眼睛也只剩下一只,他就用那半边脑袋瞪著白月仙,表达著他强烈的愤恨。
分裂的其余部分,都往头颅这里爬动,似乎很快就能重新拼凑出完好的身体。
白月仙一脚踩住爬行的断掌,用高跟鞋的鞋尖狠狠碾著,一直把这只断掌碾进了黄土里。
“不服气?”
“嗬吼!”
半拉嘴唇只能发出含糊的惨叫。
“连尸核都没长出来的小崽子,还想跟你太奶面前横,你死有余辜。”
白月仙踩完断掌,又用高跟鞋去踩那半个头颅,同样踩进黄土里才罢休。
踩完头颅,白月仙的气顺了。
她操控血雾,將所有的残肢断骸炼化掉,然后收了神通。
獠牙缩回了嘴里,黑纹消失,眼睛重新变成了两颗水汪汪的宝石,就连身上的小洋装也纤尘不染。
“回去。”
“可惜了这片花地,至少百余年寸草不生。”
她小心翼翼地提著裙子,一步一步走下山去。
“遍青山啼红了杜鹃,那荼蘼外菸丝醉软。那牡丹虽好,他春归怎占的先……”
又娇又软又酥的小曲儿迎风飘扬,整座羊山似乎都跟著摇头晃脑起来。
白月仙下了山,来到渡口,搭乘客船回城。
她望了望几里外的那片建筑,鳞次櫛比,房舍儼然,正是关佑的討米堂。
想到关佑,白月仙心中暗忖:“我替你除掉了阮泉,你至少要请我再吃一次荷叶斋。”
渡河的不止她一个。
回城与去羊山的两艘客船擦肩而过,去羊山的渡轮上除了人,还有一匹马。
马被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牵在手里。
周围的人无不对那男人恭恭敬敬:
“二公子好啊!”
“好久不见二公子了,府上一切可好?”
白月仙循声望去,牵马的是彭承钧,不知他为何单身出门?
彭承钧的目光也转到白月仙脸上,眼中露出惊艷之色。
两人互相点了点头。
白月仙不由得闪过一丝疑虑,彭承钧虽非票友,也造访过白月戏园数次,彭老土司过世的时候,白月仙还去土司府唱过鬼戏,怎么现在一副初次相遇的样子?
船开过去了。
白月仙对彭承钧毫无兴趣,很快就將他拋诸脑后。
彭承钧是为阮泉来的。
城里闹出尸祸,他始终冷眼旁观,好几次追踪到阮泉的咬人现场,帮助他摆脱军队和討米堂高手的围捕。
可惜,阮泉没有和外人接触。
雾隱门也没有出现过。
直到刚才,他感应到阮泉的煞气消失了。
“能诛灭殭尸的人不在少数,但能抹去本座尸煞之气的人,本座还是头一回遇到。”
毕竟死过一次,现在还有主体在侧,彭承钧十分谨慎,再死的话,他这个分身將彻底不存。
虽然做人的时间不长,可他做得非常愉快。
住大屋,睡大床,食不厌精,膾不厌细,出入有人伺候,数万人都得看自己的眼色行事。
如果他愿意,眨眼间就能灭了县公署,重掌永安大权。
不过,他没这么心急。
雾隱门始终是扎在他心头的一根刺。
下了客船,彭承钧策马驱驰,奔向羊山,很快找到了那片格格不入的旱地。
“这里发生过战斗,雾隱门的那条漏网之鱼真死了。”
彭承钧蹲下身子,翻开一块带著青色的黄土,露出几片残存的血肉。
他拈起一点碎肉,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。
霎时,他跳了起来。
“是將臣的气息!”
“他终於现身了!”
“天可怜见,本座找了几千年,他果然在南疆!”
一连串含著欣喜的惊呼过后,彭承钧冷静下来,他再次蹲下身子,检查阮泉的遗骨。
慢慢地,欣喜从他脸上消失。
“並非將臣,而是他的徒子徒孙。”
“哼,他的血脉出现在这里,顺藤摸瓜,总能找到他。”
彭承钧站了起来,目光越过猛河,落到永安城。
將臣,你究竟藏身何处?
“將臣,你究竟藏身何处?”
喃喃低语自韞元格格嘴里吐出,刚从济生医院回来的史密斯博士一愣。
“格格在说什么?”
韞元猛然惊醒,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脸。
“看书看睡著了,我有说什么吗?”
“格格提到了將臣。”
